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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病假工资的计算规则
来源:12333 | 作者:5plus137 | 发布时间: 768天前 | 622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期,小编收到了不少网友的咨询,其中网友四月天问到:“请分享一下病假工资的计算规则好吗?”那么,请跟随小编一起,看看有哪些需要MARK的知识点吧~

  【计算病假工资的基数如何确定】

  病假工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实际履行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二)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未明确约定,集体合同对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的与劳动者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均无约定的,按劳动者正常出勤月依照《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的70%确定。

  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本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590元)

  【病假工资具体支付规定】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支付的病假工资(疾病休假工资)标准为:

  (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企业应支付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标准为:

  (1)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2)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3)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病假工资有没有最低标准】

  有。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80%,目前,本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590元,因此,病假工资不得低于2590×80%=2072元。且最低标准中不包括由个人缴交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举个例子】

  若员工因病休假1个月,连续工龄不满2年,本人工资为3000元。按计算规定,病假工资应为3000×60%=1800元,低于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目前为2072元)。因此,单位应补足至2072元。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