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欢迎在五加一培训网了解最新的管理资讯和雅道美学
名称描述内容
新职业教育法修订,对心理咨询行业有何影响?
来源: | 作者:5plus137 | 发布时间: 694天前 | 1019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2年4月20日,职业教育法通过修订,于2022年5月1日正式施行


《职业教育法》明确,职业教育是指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提高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实现职业发展所需要的文化科学、职业道德、专业技能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种类的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而实施的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


现阶段国内很多心理咨询机构的主要生存模式是职业培训。《职业教育法》的宏观政策导向也会影响那些以职业培训为生的心理咨询机构的发展方向。


那么,《职业教育法》中有那些条目规定可能对心理咨询行业业产生影响呢?




第六条  职业教育实行政府统筹、分级管理、地方为主、行业指导、校企合作、社会参与。




第八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的职业教育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明确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具体工作职责,统筹协调职业教育发展,组织开展督导评估。




第九条  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层次和形式的职业教育,推进多元办学,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平等参与职业教育。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工会和中华职业教育社等群团组织、行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等应当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参与、支持或者开展职业教育。




第十一条  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职业分类、职业标准、职业发展需求,制定教育标准或者培训方案,实行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国家实行劳动者在就业前或者上岗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的制度。



第十六条  职业培训包括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其他职业培训,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层分类实施。职业培训可由适当的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学校提供。其他教育机构或者学校、企业、社会组织可以根据办学能力和社会需要,面向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第二十六条  国家鼓励、指导、支持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依法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




第三十条  国家推行中国特色学徒制度,引导企业按照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置学徒岗位,鼓励和支持具有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能力的企业特别是产教融合企业与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合作,对新招用的职工、在岗职工和转岗职工进行学徒培训。




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总结归纳出以下关键信息:

  1. 职业教育实行多元管理模式,涵盖政府统筹、分级管理、地方为主、行业导、校企合作、社会参与等多个方面。

2. 国家鼓励和支持行业组织、企业事业组织参与、支持或者开展职业教育(培训)。

3. 在一段时间内,各类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将具有同等的市场认可地位。

4. 在分层分类的职业培训体系下,教育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可以依法面向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5. 学徒制或将成为心理咨询培训机构的新模式。



《职业教育法》的出台,显然是对培训行业的重大利好,为协会和机构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背书和政策支持。可以预见,国内心理咨询师职业培训市场将迎来一波涨价潮,从春暖花开到阳光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