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标准:四级(中级)2000元/人
● 补贴对象范围内的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原农村富余劳动力,以及残疾人、退役五年内的退役士兵按补贴标准享受100%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 在职从业人员按补贴标准的80%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 公务员、事业单位从事非技能岗位的从业人员参加技能评价取得的职业技能证书,不可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