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做好2024年上海市为民办实事项目“新增培养高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4.5万人次”。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市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职〔2024〕38号)、《关于印发<上海市2024年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指引>的通知》(沪职鉴中心〔2024〕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具体落实的操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项目及实施机构
2024年上海浦东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软件园”)面向社会开展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项目为: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四级、三级)。
以上项目由浦东软件园组织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并由浦东软件园颁发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如遇国家技能人才评价政策变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目录调整等情况,浦东软件园面向社会开展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项目也将做相应调整。具体调整事宜届时另行通知。
二、关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的相关事项
(一)申报条件
年满16 周岁且符合计算机程序设计员申报条件的,可申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参加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申请参加本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应具备的最低学历要求按现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普通受教育程度”执行,申报条件按《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中“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条件”相关要求执行(详见附件1)。
(二)申报方式
申报方式可分为团体申报和个人申报。
1.团体申报
职业院校及高校应按本评价项目的具体申报条件对参加本项目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在校学生进行申报资格初审,通过后在自助经办系统(https://zzjb.rsj.sh.gov.cn)“社会评价组织等级认定申报”中进行统一代办报名,并根据要求提交《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表》、学籍证明,缴纳考务费等其他手续。
培训机构应按本评价项目的具体申报条件对参加本项目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培训学员进行申报资格初审,通过后在自助经办系统(https://zzjb.rsj.sh.gov.cn)“社会评价组织等级认定申报”中进行统一代办报名,并根据要求提交《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表》、学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要求的补充材料,缴纳考务费等其他手续。
2.个人申报
个人申报可登录浦东软件园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网址(https://skill.spsp.cn)线上申报,并填写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缴纳考务费等其他手续。或至浦东软件园(郭守敬路498号19号楼104室)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小组现场办理。
(三)时间安排
1.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考生须在评价认定月份所对应的受理认定申报日期及缴费日期内办理申报手续,同时接受认定申报资格审核,具体时间详见下表(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开考月份 | 受理认定申报及缴费日期 | 下载准考证日期 | 考核日期 |
6月 | 公告发布之日起一5月30日 | 考前一周 | 6月22日 |
7月 | 6月1日一6月30日 | 考前一周 | 7月20日 |
8月 | 7月1日一7月30日 | 考前一周 | 8月24日 |
9月 | 8月1日一8月30日 | 考前一周 | 9月21日 |
10月 | 9月1日一9月30日 | 考前一周 | 10月26日 |
11月 | 10月1日一10月30日 | 考前一周 | 11月23日 |
12月 | 11月1日一11月30日 | 考前一周 | 12月21日 |
2.理论知识与操作技能同一天考核。
3.若当月申请评价认定报名人数不足30人,则顺延至下月一起评价认定。
4.根据考试报名人数,每月评价认定场次可适时调整,具体认定时间由浦东软件园统一安排并另行通知。
(四)申报缴费
1.申报人员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等级认定费(详见附件2),缴费完成时间以“等级认定考务费”交至浦东软件园指定账户为准。
2.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四级 考务费350元;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三级 考务费400元。
(五)准考证打印
通过申报资格审核并完成“等级认定考务费”缴费手续的职业院校及社会培训机构在考前一周通过https://skill.spsp.cn下载准考证信息,并自行打印准考证,分发考生。
个人申报者,通过资质审核和缴费后,在考前一周通过https://skill.spsp.cn下载准考证信息,并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关于成绩及证书信息查询的相关事项
相关成绩和证书信息可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gov.cn)中“特色专栏”的“上海职业技能鉴定”相关栏目查询,证书信息也可通过“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www.osta.org.cn)查询。
四、关于补考申报的相关事项
(一)参评人员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如部分科目成绩不合格,可按规定申请补考。四级、三级成绩有效期均为两年,超过成绩有效期须重新申报所有科目认定。
(二)如参评人员在成绩有效期内重新进行了同职业同等级的新职业技能等级申报,则视为放弃补考机会,之前的合格科目成绩不再保留。
(三)补考有效期内考核模式如发生变化,应按公布的补考方案进行申报。
(四)参加本市职业技能竞赛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行补考。
五、关于证书领取的相关事项
(一)团体领取:凡通过本市社会培训机构或职业院校报名参加认定的考生,证书由相应社会培训机构或职业院校统一领取。
(二)个人领取:凡个人报名参加认定的考生,证书由本人至业务受理点领取。
(三)证书遗失补办:根据本机构证书遗失补办流程,考生本人持身份证至本机构业务窗口办理遗失补办手续,证书遗失补办工本费25元/本。
(一)业务受理地址:郭守敬路498号19号楼104室
(二)业务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30)
(三)业务咨询电话:021-50276926
(四)业务监督电话:
浦东软件园业务监督电话:021-61821818-8100(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30);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监督电话:400-820-9278(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30)。
(五)微信公众号:浦东软件园
(六)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查询网址:
http://biaozhun.osta.org.cn/
(七)上网文件查询网址:
https://skill.spsp.cn/news
七、有关情况说明
(一)参评人员应承诺提供的申报材料和信息真实有效,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及相关规定,一经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规定进行认定、处理,具体参照附件3《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参评人员须知》。
(二)本通知发布前按原考务费标准参评过的人员,在2024年8月31日前继续参加补考的,按原评价收费标准收取考务费,9月1日起按本通知公布的评价收费标准执行。
(三)社评组织及评价职业(工种)等相关内容将根据本市备案及运行情况实行动态调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附件:1.《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的“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条件”
2.上海浦东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
3.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参评人员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