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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特困行业企业申请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操作指南
来源: | 作者:5plus137 | 发布时间: 673天前 | 521 次浏览 | 分享到:

上海市人社局介绍,为帮助特困行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市出台了《关于本市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先行对五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本市特困行业企业可通过“一网通办”“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平台申请办理,申请时间为每月5日至26日(逢法定节假日有调整)。操作指南详见↓

操作一

登录

方式一

1.登录“一网通办”平台(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index.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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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点击“切换部门、区、管委会”,选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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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我要办”的“法人”栏目下点击“社会保障”,找到“社会保险费缓缴(对本市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企业社会保险费缓缴)”项目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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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您也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搜索栏输入“社会保险费缓缴(对本市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企业社会保险费缓缴)”,在搜索结果中选择正确项目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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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二

登录“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网址:https://zzjb.rsj.sh.gov.cn/zzjbdl/),进入“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企业缓缴申请”栏目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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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二

申请

1.选择“缓缴开始月份”及各险种的缓缴终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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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点击并阅读《缓缴须知》,勾选“我已阅读……”后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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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确认申请信息准确后点击“确认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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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请成功。

特别提示:企业结合自身经营状况需调整缓缴期限的,可在申报期内通过该栏目重新提出申请,审核结果以最后一次申请为准,经核准调整后的缓缴期限当月生效。

操作三

查询

方式一

登录“一网通办”平台(网址: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index.do),点击“切换部门、区、管委会”,选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我要办”的“法人”栏目下点击“社会保障”,找到“社会保险费缓缴查询(对本市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企业社会保险费缓缴查询)”项目进行查询。

特别提示:您也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搜索栏输入“社会保险费缓缴查询(对本市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企业社会保险费缓缴查询)”,在搜索结果中选择正确项目进行查询。

方式二

登录“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网址:https://zzjb.rsj.sh.gov.cn/zzjbdl/),进入“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企业缓缴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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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结果及相关信息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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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企业因调整缓缴期限等原因多次提出缓缴申请的,查询结果为最后一次缓缴申请对应的信息。

温馨提示:

办理缓缴申请手续的时间为:每月5日—26日(每月5日逢法定节假日顺延,26日逢法定节假日提前)。

企业提出缓缴申请后,社保经办机构将运用大数据比对就企业缓缴资格进行审核,无需另行提供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