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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考试操作事项
来源: | 作者:12333 | 发布时间: 455天前 | 777 次浏览 | 分享到:


通知

上海商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上海市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和连锁经营管理师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关操作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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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上海市社会化职业技能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职〔2023〕56号)精神,现将上海商学院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相关操作事项通知如下:



01

一、职业技能等级

认定项目及实施机构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本市第二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知》(沪人社职〔2021〕399号)精神,上海商学院作为社会评价组织面向本市开展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项目为:

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

(五级、四级、三级);

连锁经营管理师

(四级、三级、二级、一级)。


以上职业(工种)由上海商学院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如遇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变化、职业资格目录调整等情况,上海商学院面向社会开展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项目也将做相应调整,具体调整事宜届时另行通知。





02

二、关于职业技能等级

认定申报的相关事项

1

申报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就业或就读,年满16周岁且符合相关评价项目申报条件的,可申请参加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申请参加本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应具备的最低学历要求和相关条件按照现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的“普通受教育程度”和“申报条件”相关要求执行(详见附件1和附件2)

2

申报方式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分为“团体申报”和“个人申报”两种方式。

1. 团体申报。本市社会培训机构学员、院校在校学生报名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经所在社会培训机构、院校进行资格初审后,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平台办理团体申报。

2. 个人申报。请考生登录 “上海商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平台”网站(http://jnrd.sbs.edu.cn)或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初审报名。初审通过后请至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办理后续事宜。

3

时间安排

1. 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和连锁经营管理师的“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科目均采用“机考”方式,2023年的考试安排如下:

表1:上海商学院2023年职业技能等级

认定工作安排表

注:根据考试报名人数,评价认定场次和考试日期可适时调整,具体认定时间由上海商学院统一安排并另行通知。

2. “综合评审”科目一般是二级和一级最后一个技能等级认定科目,考生应在同等级其他科目成绩合格后才能参加,具体缴费时间及认定时间由上海商学院统一安排并另行通知。

4

申报缴费

1. 资格审核通过后的考生应在5个工作日内缴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费。缴费完成时间以“考核费”交至上海商学院指定的银行账户为准。不参加考试的考生不退费。

2. 上海商学院2023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详见附件3)。

5

打印准考证

通过申报资格审核并完成缴费手续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上海商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平台”网站(http://jnrd.sbs.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各科目的考核。





03

三、关于成绩及证书信息

查询的相关事项

相关成绩和证书信息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sh.gov.cn)中“特色专栏”的“上海职业技能鉴定”相关栏目查询,证书信息也可通过“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www.osta.org.cn)查询。





04

四、关于补考申报的相关事项

(一)考生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如成绩不合格,可按规定申请补考。五级、四级、三级相关科目成绩有效期为两年,二级、一级相关科目成绩有效期为三年,超过成绩有效期须重新申报所有科目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二)如考生在成绩有效期内重新进行了同职业同等级的新认定申报,则视为放弃补考机会,之前的合格科目成绩不再保留。

(三)补考有效期内考核模式如发生变化,应按公布的补考方案进行申报。

(四)参加本市职业技能竞赛的项目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行补考。



05

五、关于证书领取的相关事项

成绩合格的考生由上海商学院统一颁发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团体申报的证书由申报机构统一领取。个人申报的证书可由考生到业务受理点自行领取或通过快递到付方式发放(费用考生自理)。



06

六、关于业务受理的相关事项

(一)业务受理地址:

徐汇区中山西路2271号教学楼1312室(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

(二)业务受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9:00-11:00、13:00-15:00

(三)业务咨询电话:

021-54591302

(四)业务查询网址:

https://cj.sbs.edu.cn

微信公众号:

上海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07

七、有关情况说明

(一)参评人员应承诺提供的申报材料和信息真实有效,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及相关规定,一经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规定进行认定、处理,具体参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参评人员须知》(详见附件4)。

(二)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具体事宜(含考试安排)如有调整,由上海商学院另行通知。